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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税务报:新个人所得税法减税效应明显

    点击:2077次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11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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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个人所得税法减税效应在10月份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显示,10月份,我国个人所得税环比下降22.7%,其中,工薪所得税环比下降26.7%;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环比下降2.9%。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少了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调整了税率和级距,同时优化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但是,9月份,新政策的减税效应还未体现。这是因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工薪所得应纳税款应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10月份的工薪所得税才是执行新政策后的应纳税款。所以,从10月份开始,新政策的减税效应才会充分体现出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完成的10月份税收统计显示,由于受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10月实现352亿元,同比下降2.2%,环比下降22.7%。其中,工薪所得税实现219亿元,同比下降4.5%,环比下降26.7%;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实现50亿元,同比下降2.2%,环比下降2.9%。
        分地区来看,10月份工薪所得税下降幅度20%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青海、陕西、贵州、辽宁、黑龙江、山东、广东、宁波、广西;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下降幅度20%以上的有甘肃、青海、江苏、天津、广东、河南、大连。
        据有关统计,今年前9个月,我国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4.5%,其中工薪所得税同比增长33.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同比增长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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