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我所已变更为:山东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告知 2025 年 1 月 6 日
重要提示我所研发的“国信税务风险监测系统”获国家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与目录在“国信动态”栏 有使用单位请联系:18315612366/19853930336
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元旦休假的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省局研究决定,2012年1月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2年1月19日。
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