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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明确2015年9月申报纳税期限问题的通知

    点击:1887次 发布日期:2015年8月26日

    2015-08-20 15:55:10
    来源:山东省国税局

    广大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省局研究决定,将20159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申报期限顺延至2015918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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