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我所已变更为:山东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告知 2025 年 1 月 6 日
重要提示我所研发的“国信税务风险监测系统”获国家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与目录在“国信动态”栏 有使用单位请联系:18315612366/19853930336
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
保安服务公司为满足用工单位对于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用工的需求,将安保员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符合劳务派遣服务条件,可以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关于县(县级市、区、旗)范围界定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第三条中规定:关于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城区。
这里所指的城区暂按地级市市政府所在区把握。
三、关于个人代理人集中代开发票适用范围问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二)中关于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集中代开发票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证券、电信等行业,相关行业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