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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税务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点击:1913次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6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9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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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部署,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截至8月底,全国税务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41769起,查获各类非法发票1.33亿份;查处违法受票企业35197家,查处非法取得发票256万余份,查补税款26亿余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8.6亿余元。
        一、加强组织,积极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地税务机关充分发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情报沟通、报告反映、信息反馈、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促进打击整治合力的有效形成。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取得初步效果。截至8月底,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安徽、四川、北京等地税务机关查补税款超过1亿元,北京、山东、河南、云南、安徽、浙江、江苏等地税务机关查处违法受票企业超过1500户。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认真组织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的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北京市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从数百万条发票违法信息中筛选出一些犯罪事实清晰、证据链相对完整的线索开展跟踪追查,从严查处发票违法企业。福建省国税局动员发票使用单位将收到的发票违法信息等有关线索及时提供给办税服务大厅,并由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研判、处理。湖北省国税局建立完善税务稽查案件发票检查工作机制,做到每案必填《发票(分户)检查情况报告表》,促进发票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集中力量,深挖源头,重拳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截至8月底,河南、湖北、广东、四川、湖南、安徽等地查获非法发票均超过1000万份。各地税务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集中侦破了一大批发票犯罪大要案件。青岛市地税局与青岛市公安局开展深度合作,采取“同步取证,联合办案”的紧密型办案模式,对重点地区选派警税联合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广东省地税局会同广东省公安厅出台文件,从职责分工、日常运作、信息共享、经费保障等方面对联合执法工作作出明细规定。
        四、协调媒体,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发票知识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截至8月底,全国曝光发票案例679件,进行相关宣传教育活动8116次。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票知识,及时曝光大要案件,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打击、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2011年4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活动设1个主会场和18个分会场,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参与群众近10万人。2011年5月15日,浙江省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等七个部门举办经济犯罪防范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浙江省范围内较为突出的制售假发票等犯罪行为的特点和防范知识,并在现场集中销毁大量假发票等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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